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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回 富商灭门 重案亡命(第6页)

“证据当然有。”李凌云道,“刚才我取脚印时发现,在那密间门口交界处,还留有半个较小的脚印。”

“半个?”谢阮奇道,“有何用处?”

“既然是主人房,各色人等进进出出自然很频繁。此屋的脚印纷乱不堪,具体是谁留下的,并不容易分辨。”李凌云道,“唯独这里不同,既是密间,又存放着重宝,那刘氏吝啬,不会轻易让其他人进入,其中应当只有王万里与夫人刘氏的脚印才对。”

“话虽如此……”明珪思索道,“或许,这半个脚印也是那三个贼人所留?”

“他们几个的脚印尺寸你都看到了,与此痕极为不符。用封诊道的计算方法,能以脚印大小逆向推出身高,此人个头非常瘦小,身高应该不会超过五尺三寸。”李凌云边说边拿出带有那半个脚印的绢帛给他们看。

“咦?可是……家中除刘氏主仆,其他人不是都死了吗?”谢阮眯起眼来,“莫非刘氏说谎?”

李凌云皱眉来到几旁,小心翼翼地捧起一个镏金[15]葡萄纹银酒壶看了看。放下酒壶后,他从封诊箱内拿出一个小巧的泥炉和一个小锅。

进了屋,李凌云把锅架在泥炉上,向锅里倒了些水,又加了些木炭。

谢阮摸不着头脑。“烧水做甚?你饿了?”

“酒壶上可能有凶手的指印,”李凌云道,“指印留下的时日长了,无法直接查验,但遗留的指印颇能吸水,湿润后方可施展封诊技。”

说着,小锅里冒出白色水汽,李凌云把酒壶拿来,在水汽中短暂熏蒸,之后再度拿出那盒黑色粉末。这回李凌云先用刷子蘸蘸,在掌心轻拍抖掉多余粉末,再轻轻旋转着刷子扫过酒壶。

李凌云将酒壶拿到屋外,此时,酒壶在灿烂的阳光下熠熠生辉,上面奇迹般地显露出清晰的漆黑指印。

“指印竟能出现在这等细处?用你这法子弄得倒是清楚多了。”谢阮对转动酒壶观察的李凌云说着,伸手要碰,却被一旁的明珪轻捏住脉门。

明珪冲她摇头。“碰了就会留下你的指印,要让大郎为难的。”

谢阮闻言连忙放下手来,却仍不忘追问:“这是怎么办到的?那粉末可以让指印和脚印自动现形吗?”

李凌云观察着指印细纹,口中答:“用上等的木炭研制成粉,反复过筛,直到细如轻尘。用的时候捏一撮,在光洁之物旁用嘴吹上去,或拿兔毫轻轻刷拭,指印自然就变得肉眼可见了。”

“原来如此,是不是所有细粉都行?女子化妆用的胡粉也很细腻……”谢阮刚说到这儿,李凌云却叫起来。

“就是这里。”

李凌云手指壶盖上的一排指印。

“那天晚上,在这个房间里必然是两人对饮,你看,其中一人倒酒,另一人抬手阻止,才会在这个位置留下这种形状的指印。”李凌云虚握壶把,另一手做抬手阻止状,展示二人当时姿态。

“之前查阅验尸格,我发现王万里虽说也身高六尺,却体格瘦削,可见这人没有多大气力。按理说,体虚之人吃不下太多东西,可夜宵中却有整整一只鸡。”

谢阮扫一眼空荡荡的桌面,疑惑道: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
“吃剩的鸡骨头不就堆在脏物桶里?那些鸡骨有头的,有翅的,有脖的,还有脊骨,刚才看了一眼,自然心中有数。”

“呕……”谢阮目光扫去,看见鸡骨上有蠕动的细小蛆虫,顿觉反胃。

听了李凌云这番话,三人面前的主人房里似乎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:有二人在桌边对坐而食,一人是那富商王万里,另一人则是个面目不清的小个子。

“在我大唐,分桌而食是正礼,但王万里身为商户,以士农工商而论,他家境富裕,身份却下贱,所以私下里也未必就有那么多讲究……”明珪看看李凌云,试探地推测,“吃掉整整一只鸡,更说明他不可能是一个人吃夜宵,而是在和那个人举杯畅饮。”

“他想要给此人倒酒,可是此人身份应该比他低,于是伸手阻止,才留下了这组手印。”李凌云敲敲银壶,“事后,此人拿走了自己的酒杯,为的是让人误以为王万里是在家自斟自饮,但百密终有一疏,留下的鸡骨数量却出卖了他。”

李凌云展开封诊尺,在手印上比画一下大小。“通常而言,一个正常人若不曾患有怪病,其肉身各处骨骼尺寸均会自成一套比例。这么瘦小的手指,身高六尺的王万里是绝不会长得出来的。所以,这个指印跟密间门口的半个脚印一样,都是开门迎贼的那个人留下的。”

明珪讶然。“根据刘氏的证词,其家中就这几个人,此人又是从何而来?”

“所以要等到拿住贼人,严加审问,自然会有答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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