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鲁力老大他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死了。。。。。。”
。。。。。。
天明,沈墨的追击还在继续。
他的身边,还带着唐龙的徒弟李爱火。
不知道为什么,李爱火跟沈墨走在一起,身上莫名多了一种安全感。
对于沈墨,其实他的内心还有很多问题想问。
“王彪手中的枪,十之八九是从黑手党那里夺来的。”
“我们虎爪帮内部,是没有枪的,就连林虎都搞不到枪。”
沈墨听后,眉头一皱,反过来好奇地看向李爱火。
“我们?”
沈墨疑惑地发问。
李爱火连忙解释:“啊,不对,他们,是他们!”
“我只是暂时卧底在虎爪帮内部,林虎也知道我是卧底。”
“因为我能帮林虎搞一支shouqiang。”
听到如此奇怪的交易,沈墨也不由得好奇。
“你就不怕你的同事,你之前的朋友,对你另眼相待吗?”
“毕竟你现在,摇身一变从一个警察,变成了一个黑帮分子。”
李爱火听后,不屑地笑了笑。
“名声算什么,只要能做实事,让我演个傻子都无所谓。”
“宁愿燃烧自己,也要点燃别人,我就是要做蓉城的普罗米修斯!”
沈墨被李爱火惊人的言论给惊呆了。
他重复了一遍李爱火的话语:“普什么斯?”
李爱火也耐心地解释起来:“普罗米修斯,是希腊神话故事,传说他盗走了火种,传递给人间,给予世间光明,是个大英雄!”
每当跟别人聊起这段神话故事的时候,李爱火的脸上都充满了憧憬。
仿佛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样。
沈墨也默默观察着这个唐龙口中,无比满意的徒弟。
又是个。。。。。。英雄啊。。。。。。
沈墨不由得在心中吐槽。
突然,李爱火将好奇的目光投射在了沈墨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