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是为了沈家好,林啸也忍住了内心的恶心,冲我点了点头。
林啸跟沈念不一样。
他是个正儿八经的爷们儿,喜欢女人。
所以苟圣同化不了他。
而且他脸上的疤痕看上去也有些瘆人恐怖,我相信苟圣也不喜欢这种毁容的男人。
所以他们两个混在一起,我的心里很放心。
随后我又看向唐龙。
“走,咱们去找伍岳山报告情况。”
唐龙点了点头,但他的心里,还是有些吃惊。
“沈墨,你们一家子出了两个毒贩的儿子,可是当之无愧的罪犯之家啊。”
我用手肘狠狠地拐了一下唐龙的肚子,嘴里骂道:“去你的!”
车子再次发动。
我坐在车内望着窗外熟悉的街景。
曾经生活过的地方,让我脑海充满了回忆。
我看见路边,一个失落的老头,捏着啤酒咕噜咕噜不断地往肚子里灌酒,整个人跟个流浪汉似的,坐在饭店的门口,路过的人都不由得嫌弃和鄙视他。
现在,我总算知道了,为什么老狗这么喜欢喝酒。。。。。。
。。。。。。
“老三绝对不可能被劫狱!”
“他已经被我们转移到了非常安全的地方,在那里有重兵把守!”
“就算是神仙过来,也不可能把他给救走!”
缉毒局,伍岳山无比肯定地对我跟唐龙说着。
桌子上,摆放着一个录像机,伍岳山听到了我妈说出的那些雷人话语过后,也吃了不少的惊。
但眼下,不是去研究,苟圣到底是不是白风清儿子的事情。
而是找出那个白家派来,要救走老三的人。
“那个人的特征很明显,染着一头白发,看上去文质彬彬,皮肤也很白,不像是被派来的杀手,更像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。”
现在,我回想起白马这个人时,心里对他的记忆还很清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