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圣说完,笑嘻嘻地躺在沙发上,准备欣赏鲁力那粗鲁而又充满男性魅力的声音。
此时此刻,我的大脑已经开始联想。
将近一米九浑身肌肉的鲁力,站在前方,学着曾轶可,嗲声嗲气地对着我们唱着少女的小情歌。
鲁力朝我投来求助的目光。
我微微摇了摇头。
兄弟,你就牺牲一下自己的色相吧。
“不幸的是,只能偷偷喜欢你。”
“庆幸的是,可以偷偷喜欢你。。。。。。”
嗲嗲的歌词,被鲁力用粗野的声音唱了出来。
庆幸的是,曾轶可的歌词,用反话,还是一个意思。
不幸的是,鲁力的歌声,在此刻,撩拨了苟圣的内心。
。。。。。。
“沈墨!”
“我们还要陪那个死g。ay佬玩到什么时候?”
“昨晚他居然吵着闹着要跟鲁力睡一个房间!”
清晨,客厅里狼藉一片,苟圣穿着粉红色的短裤,趴在沙发上酣睡,一双性感的白袜子套在他修长的腿上。
林啸在我耳边小声地抱怨起来。
“苟圣这个人,除了讨人厌一点,也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,你们忍着他点怎么了?”
林啸听见我居然在帮苟圣说话,也气红了脸。
“沈墨,你真把苟圣当你兄弟了?”
“之前你不是说,永远都不可能拿他当兄弟吗?”
我理解林啸的心情。
但是,有些事儿真不能对他说。
我唯一能做的事儿,就是朝林啸保证起来。
“林啸,再忍一忍,苟圣很快就会被送走,送到一个比蓉城残忍十倍的地方!”
“这些天,就依着他玩吧,毕竟这是他最后的享受时刻了。”
让苟圣代替我去缅甸送死。
相当于用他的命,换我的命了。
如果我再亏待他,那我确实是有点不是东西了。
林啸听到我这么说,也顿感后怕起来了。
“对了,这些天,你们还是没有发现白马的踪迹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