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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回 三尸成谜 血食蛊现(第7页)

“走吧!趁早儿的,否则天都要黑了。”谢阮大笑连连,伸手推开封诊屏上的小门,领头猫腰钻了出去。

众人又一次来到罗家的村头,天色也暗了下来。里正安排大家先到村中富户家休息,顺便等他召集村人过来。众人一人一张胡床[1]刚坐定,就见里正带着几个村老匆忙奔进院里。

明珪连忙起身,客气地招呼道:“诸位都是长辈,不必多礼,我有几句话要问问你们,只是一些家长里短,各位只需照实回答便是。”

“贵人您瞧着面善,可您身后的官人,眼神却让人看着害怕得很哩!”一个白胡子老头儿说着,哆哆嗦嗦地朝明珪身后张望。

明珪回头,见杜衡低头不语正在饮水,显然老头儿不是说他,再看发现李凌云正盯住那老头儿,脸上毫无表情,双眼炯炯发亮,心知说的就是李凌云了。但明珪也知道李凌云沾案子就这副模样,于是只好找个借口,把几个老头儿带到院中问话。

见李凌云起身要跟,明珪将他拦住,苦笑道:“他们怕你,在你面前怕是不能畅所欲言,你信我就稍等片刻,回来与你仔细说。”

“我自然信你,只是不要问漏了话。断案所用,句句都很关键。”李凌云叮嘱明珪。明珪好笑地拍拍他。“记下了,大郎不必担心。”

谢阮双手抱胸,倚在门口调侃:“李大郎,你当真是看死人比看活人还多,就你这夜猫子进宅的眼神,叫人家活了一辈子的老头儿都怕。你不必担心,明子璋他阿耶是个厉害的术士,靠着三寸不烂之舌混进宫中讨生活,虽说他说话的技巧还远远比不上他阿耶,但从那群老头儿嘴里套话,对他来说绝非难事,你只管等着便是了。”

李凌云被谢阮打趣,倒也不跟她争执,反而乖乖回屋去了。谢阮多看了他好几眼,捉摸不透这人的想法。片刻之后,明珪果然回到屋内,笑道:“问出来了。”

众人异口同声道:“情况如何?”

“那罗氏的丈夫邵七郎的确是附近为数不多的猎户之一,家中虽说也不怎么富裕,但狩猎运气好时也能赚到不少银钱。只是罗氏的父亲颇爱赌钱,常从女儿这里拿钱,家中偶尔也会青黄不接。”明珪看一眼认真倾听的李凌云,继续道,“罗氏喜欢炫耀,总说家里有什么亲戚在京中做官,而且看不起诸色贱人,言语中多有贬低。但这人又有一些急公好义,有时仗义疏财,有人相求的话,罗氏也愿意帮忙,村落周围有很多人爱和她往来。像她这种说话直接、爱憎分明之人,身边难免有对她心怀不满者,所以和罗氏表面关系不错,又有利益往来的女子最为可疑。只是村老说,粗看罗氏跟谁都处得挺好,他们也想不出有谁要置她于死地。”

“罗氏喜欢炫耀,是因为她丈夫能赚钱?”谢阮思索,“照这么说,她的男人就是她的底气。凶手或许早就对罗氏的跋扈有所不满,所以杀死罗氏,连带把她的男人赶走,也在情理之中。”

谢阮说到这儿,忍不住看向李凌云。“看来此番,李大郎要赢了。”

杜衡面色陡变,语气强硬地争起来:“要证实李大郎是对的,还得抓到那凶手审问,现下说得再多也不过是空口无凭。”

“身为长辈,杜公还输不起了?”谢阮皱皱眉。杜衡不由得气结:“让你谢三娘来赌斗生死,你倒是试试看输不输得起。”

谢阮闻言不怒反笑:“杜公平时死板,发起脾气来倒是可爱生动。”说罢,她又道:“其实你也没说错,凶手抓不到,这赌斗便没个结果,说不定……最后你俩会一起丢了脑袋。”

“谢三娘,不必如此。”明珪转身看向李凌云,发现他一直在沉思,好像根本没注意到谢阮跟杜衡的口角,“大郎,可有什么法子抓到凶手?”

“还是得从狐狸尾巴着手。”李凌云道,“狐狸尾巴来自附近山上的赤狐。第三条狐狸尾巴是现剁下来的,要在sharen时狐血还不凝结,只有两种可能:凶手要么是从猎户那里收的活狐,要么就是自己上山猎杀的。之前说过,凶手在罗氏死后混入人群,并未被认出,大有可能凶手住在她家附近,或许,我们可以从附近的猎户身上开始调查。”

“此事就交给我和里正去办。”杨木是县里的仵作,跟来一起查案,只见他起身道,“某跟着二位先生长了许多本事,又蒙李先生给我机会,可以去封诊道修习,这事你们就让我跑跑腿吧!”说完杨木就出了门。

掌灯后不久,众人见杨木一个人匆忙归来,一脸喜色地道:“不打听还不知道,一打听,发现村附近只得五名猎户,人数不多,且因为五人都在山头上讨生活,所以各自猎杀什么野兽,也是做了区分的,免得互相抢夺猎物,平白生出事端。其中三人全部来自一户,是有血缘的兄弟,这家人世代以猎杀大型兽类为生,必须三人合伙才能成功狩猎;有一人只能捕捉飞禽;至于罗氏的丈夫,也就是邵七郎,按约定可以猎杀身形比较小的走兽,譬如麝、狐、狸之类。”

谢阮闻言好奇道:“猎户只是乡野村夫,居然这么讲究规矩?”

杨木笑道:“规矩不是他们定的,这些猎户手持弓箭刀具,一旦引起事端,难免非死即伤,所以必须要给他们立个规矩。附近山头都是乡里的土地,所以他们在山中狩猎,需定期到乡长那里交些‘山头钱’。我大唐的乡长一般不怎么管事,就像木头菩萨,可这位有些不同,他兄弟是本县县尉,家里有些实力,大家平日不得不听他的。乡长早已说死,必须交了山头钱,猎户才可上山捕猎,否则的话,乡长会叫他们把猎物全都交出来,只当做白工了。”

“如此说来,附近山头上,这五人做的就是独门营生,那利润只怕是很可观啊!”杜衡挑眉,有些别扭地道,“或许凶手的确是想赶走邵七郎。如果邵七郎被赶走,那猎杀狐、狸等的名额就会空出来,按乡长的规矩,只要愿意交些通宝[2],就可以轻松顶下邵七郎的名额。”

“大家大户会让娘子们学习狩猎技艺,可普通人家的女子很少会上山狩猎,如果是为了赶走邵七郎,然后顶替位置,那么那个顶替的人一定是个男子,同时,此人也应与凶手关系密切,那么最有可能的,便是凶手的丈夫了。”

李凌云起身在房内踱步,这似乎也是他的一种习惯。只见他一边走动,一边语速极快地推论道:“三人都是已婚却未有身孕的新妇。年岁不大的女子更喜欢与同龄人往来,而不是跟长辈交往。尤其苗氏,不会穿透肤罗衫去见长辈,所以凶手的年岁或许跟死者近似,在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。假如凶手的丈夫已是个猎户,因我大唐户制分明,农、猎均有记录,猎户人数不多,村老方才不至于想不起此人。但在凶手看来,他有能力取代邵七郎狩猎小型野兽,那么他一定会弓术。不选择狩猎禽类的猎户下手,多半是因为飞鸟出了名地难射,可见此人会弓箭,却不怎么精通。”

“会弓箭,但又弓技不佳,这会是什么人?”明珪思索片刻仍无头绪。却听身边的谢阮道:“有了!我知道什么人会这样。”

“你知道?”明珪忙问。

“要说起会搭弓射箭,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当兵的了。”谢阮冷笑道,“只是,此人多半不是真正的兵。我大唐军户[3]一般归所属兵府调遣,战时为兵,余时种田,轻易不得离开所在土地。没有调兵之令,擅离土地者死,还会连坐全家。军户们平日在家要时刻操练,会用弓者大多弓法娴熟,射只鸟儿不在话下。而且军户地位比不上良人,不能与良人通婚,绝没有可能去做猎户。我看这人不是兵,倒像是贼。”

“……你是说山贼?”杜衡恍然大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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