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心走丢。”明珪道,“别管那些略卖人口的家伙,这里最大的生意,除了从外面送来的照明灯油,就是这些见不得人的事。那卖家其实也不是真正的货主,不过是某些见不得人的行当在鬼河市里的代理人。”
二人走着走着,突然眼前不见了凤九的身影,然而明珪却说没关系,自己认识路。
二人这时经过一处食铺,李凌云见铺面打着羊肉饆饠[17]的招牌,腹中有些咕噜作响,刚摸摸钱包,明珪就按着他的手摇了摇头。
心知这铺面必有异状,李凌云忍下饥渴。二人转弯绕进另一条道,谁知迎面扑来一股浓香,原来是一家贩卖狗肉汤的摊子在路边做生意。一口巨锅放在土灶上,随着熊熊烈火,白色的肉汤散发出迷人香气。
“客要不要来两碗?”老板看李凌云停步,努力从那张僵硬的面具后挤出笑意,侧身朝棚内暗示。
“这面具……好像是绢糊的?”李凌云刚要伸手去摸,明珪一把拉开他,顺便扔给老板几枚通宝。
“不喝,这是赏你的,拿着吧!”
“谢客!客万福吉祥。”老板微微弯腰,喜悦地数着钱。李凌云吞吞唾沫,瞥向锅里,冷不丁发现随着滚汤的波动,锅里浮起一颗獠牙森森的兽头。
“里面煮的……是猫?”李凌云皱眉,从头骨上看出了端倪。
“不是人就很不错了,”明珪叹道,“到了鬼河市,胆儿还这么肥,敢在路边吃东西的人,往往只会落得两个下场:要么被人迷了卖掉,要么就……”
二人正说着话,前方路边的馄饨摊前坐着的客人突然身子一歪,倒在了路中。旁边立刻蹿出几个短袍青年,七手八脚扛起那客人便走。
“让让,让让——人倒了,快让开。”青年们嬉笑着从二人身边路过,一阵低语声传了过来,“这客人肥大,也不知够点多少灯。”
“腿粗,卖给曹二娘。她不是喊着没有上好材料?”
“你们说,这能得多少银钱?”
李凌云听得双眼圆瞪,不知不觉被明珪拉着走远了一些,才吐出一口浊气,听见明珪道:“都听见了?这就是第二个下场。”
“河南府不管?金吾卫不管?sharen也就罢了,还……这也太……”
“凤九说这里百无禁忌,那就是百无禁忌。”明珪摇头,“这里的人都不曾被记录在册,在大唐,他们没有人的身份,更没有人的待遇,认真说连奴婢也不如。天皇登基后,洛阳连续数年闹水灾,陛下觉得百姓负担太大,不愿征发民夫,所以让这些残民疏通水道,作为交换,也就允许他们在地下做这些见不得人的营生。说透了,他们根本就是一帮地府里的噬人恶鬼!”
李凌云看看路上那些与自己擦肩而过的行人,突然有种感觉:苍白的面具其实就是那些人的真面目,那些人从面具后看他的目光,就像在看一件死物,而不是在看一个活生生的人。
他忽地感受到一种令人窒息的熟悉,似乎在别的什么地方也见过这样的目光,也有这样的人团团围绕在身边,可一时间,他又想不起来究竟是在何处有过类似体会。
“是他们自己放弃做活人的,也怪不得谁。你别管刚才那个客人的死活了,在大唐知道有鬼河市,而且还能来这个地方的人,其实背景都不简单,其中更有许多作恶多端本就该死之人。”明珪柔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把他从迷思中拽回现实。他摇摇头,发现明珪一直拉着他的衣袖。
“你不必如此,我又不是孩子。”李凌云有些别扭。
明珪体贴地笑笑。“我知道,但就算不是孩子,不小心一点,也是会在这里走丢的。”
明珪领着他在地下纵横穿行,不久之后,二人就来到一处热闹的集市。李凌云又一次震惊了:那些鬼河人也不晓得花费了多少功夫,竟挖掘出一个硕大的地底厅堂,甚至还在里面修起了高达二层的店铺。
除了见不得光,这里乍一看跟外面的东市、西市没什么两样。
在路边摆出来的东西中,李凌云轻而易举地发现了一把弩。
“按大唐律,平民不能持有弩,这是军中兵器。”李凌云惊讶地拿起弩,发现上面应该刻有的军器监记号已被人用硬物刮去了,“是从军中流出来的?”
明珪眼明手快地把弩拿过来放回摊上,抬眼瞅去,发现那店家正在小睡,并未注意这边的情形,这才松了口气,连忙带着李凌云走远了些。
“除了灯油、人口,鬼河市排第三的生意就是禁物买卖,在这里摆摊开店,不卖犯禁之物只会惹来嘲笑。”明珪拉着李凌云快速在市场上穿行,“在外头,只要有人敢沾染上巫蛊之术,那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,可在这儿,什么恶事都有人敢干,而且没人会当回事。也正是这个缘故,你要找的毒虫,恐怕也就这里会有。”
“明子璋,你好像对这里很熟?”听话听音,哪怕迟钝如李凌云也有所察觉。
明珪解释道:“我阿耶是术士,因为给人治病灵验,才被侍御医张文仲张公举荐给天皇、天后,术士炼丹制药用的东西,有不少都犯禁,外面买不到,我常会代替阿耶来这里取货。”